市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于報送〈中山市三鄉鎮古鶴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建材城國道G105側用地)“工改工”宗地項目“三舊”改造方案〉的請示》(中山自然資報〔2022〕1534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上報的《中山市三鄉鎮古鶴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建材城國道G105側用地)“工改工”宗地項目“三舊”改造方案》(下稱《改造方案》)。同意該項目采取政府整備(掛賬收儲)改造模式,由中山市土地儲備中心聯合三鄉鎮人民政府掛賬收儲土地后,依據《中山市三鄉鎮古鶴建材城(地塊一)工改項目規劃條件論證》(中府函〔2022〕395號),由采用公開出讓方式供地確定的改造主體,對位于三鄉鎮古鶴村的4.4157公頃(44157.4平方米,折合約66.23畝)一類工業用地實施全面改造。
二、《改造方案》的實施,應符合我市城市更新(“三舊”改造)有關規定,以及我市有關土地供應、規劃管控、產業準入、水體治理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三、你局要牽頭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做好該項目實施建設的跟蹤、督辦和考核工作,確保該項目有序實施建設。
四、三鄉鎮人民政府要在本批復之日起一年內申請辦理供地,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確定期限按期動工、按期竣工,逾期未申請辦理供地、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以及未按期實施建設的,視為本批復自動失效。
五、本批復自印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項目動工時間以批復的《改造方案》和日后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為準。超過有效期2年未動工的,視為本批復自動失效。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