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資源局:
你局《關于報送〈中山市五桂山桂南村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工改工”宗地項目(村企合作)“三舊”改造方案〉的請示》(中山自然資報〔2022〕1539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上報的《中山市五桂山桂南村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工改工”宗地項目(村企合作)“三舊”改造方案》(下稱《改造方案》)。同意該項目采取村企合作改造模式,由桂南村股份合作經濟聯合社通過中山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平臺公開選取合作改造主體。改造項目涉及土地完善用地手續后,依據《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山市五桂山街道工業用地規劃條件論證報告的批復》(中府函〔2022〕236 號),由協議出讓方式供地確定的合作改造主體,對位于五桂山街道桂南村的1.8676公頃(18676.16平方米,折合約28.01畝)規劃一類工業用地實施全面改造。
二、《改造方案》的實施,應符合我市城市更新(“三舊”改造)有關規定,以及我市有關土地供應、規劃管控、產業準入、水體治理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三、你局要牽頭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做好該項目實施建設的跟蹤、督辦和考核工作,確保該項目有序實施建設。
四、五桂山街道辦事處要在本批復之日起一年內確定合作改造主體并申請辦理供地,在規定期限內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按照土地出讓合同確定期限按期動工、按期竣工,逾期未申請辦理供地、未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以及未按期實施建設的,視為本批復自動失效。
五、本批復自印發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項目動工時間以批復的《改造方案》和日后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為準。超過有效期2年未動工的,視為本批復自動失效。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