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30日在中山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上
中山市審計局 楊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現將2020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年來,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對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1+1+9”工作部署,圍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決策部署,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審計全覆蓋工作要求,堅持科技強審,走高質量內涵式發展的路子,著力發揮審計“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對全市70個市屬一級預算單位、130個二級預算單位執行情況進行了全覆蓋審計?,F將審計結果報告如下:
審計結果表明,各部門、各單位認真執行市十五屆人大七次會議批準的財政預算,2020年財政收支管理總體規范。
——財政運行總體平穩。各部門、各單位加大組織收入力度,積極爭取上級專項資金、政府債券資金,進一步優化財政資金使用結構和方式,財政平穩運行,債務風險水平可控,基本實現財政預算收支平衡。
——支出結構不斷優化。持續加大民生投入力度,2020年民生類支出達到257.2億元,占財政支出比重68.5%。教育發展、鄉村振興、社會保障、住房保障等領域的投入分別比上年增長12.5%、2.1%、0.1%、0.4%,民生等重點領域保障有力。
——積極財政政策部署落實到位。落實落細減稅降費各項工作,持續釋放政策紅利,為企業紓困,全年累計實現減稅降費129.3億元。撥付7.1億元用于穩企安商復工復產;撥付5.5億元產業扶持資金用于支持企業創新發展,技術改造資金支持等,實現制造業擴產增效;撥付107.6億元加快交通基礎建設,推進與灣區周邊城市基礎設施互聯互通。
——財政管理改革持續深化。積極推進數字財政工作和市級國庫集中支付電子化管理改革;大力推進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強化績效結果應用;建立過“緊日子”常態化機制,集中資金投向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保障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建立收支監測預警機制,加強財政收支和庫款監測。
——認真做好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對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有關部門、單位認真落實主體責任,積極整改,成效明顯。經統計,截至2021年6月底,上年度審計工作報告中披露的115個問題已有91個問題整改到位。已整改落實金額58.67億元,其中已按照要求上繳各級財政資金4.77億元,審計促進撥付資金到位35.39億元,歸還原渠道資金1.12億元,其他已整改落實金額17.39億元,制定完善各項規章制度14項。市政府于今年5月已將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在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作專題報告。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ㄒ唬┦屑壺斦芾砑皼Q算草案審計情況。
組織對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市級決算草案反映,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436.18億元,總支出433.55億元,結余2.63億元。政府性基金總收入392.86億元,總支出350.37億元,結余42.49億元。國有資本經營總收入4.57億元,總支出3.56億元,結余1.01億元。社?;鹂偸杖耄ò词屑壗y籌口徑反映)76.80億元,總支出64.50億元,結余12.30億元。
審計結果表明,市財政局能夠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認真落實“六穩”“六?!惫ぷ魅蝿找约胺e極財政政策要求,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抓好財政預算執行工作。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財政收支管理不規范。
市級財政將部分事業單位服務性收入繳入國庫,多列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7464.36萬元;提前撥付產業投資基金注資款,多列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0000萬元;個別科目核算不準確,多計科學技術支出16921.81萬元。
2.預算編制不完整、不細化。
一是2019年省提前下達專項債券272000萬元,市級財政未將上述資金納入2020年政府性基金年初預算。
二是2020年市級部門預算未按規定單獨編列政府采購預算,采購單位一般在實施采購前才編制政府采購計劃,當年實際完成采購金額246755.13萬元。
三是2020年在編制市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明細草案時,由市財政代編的“中山財政(歸口管理類、專項籌集類、其他類)”等預算支出,未細化到項目和單位,涉及金額618258.33萬元。
3.預算執行和相關政策落實不到位。
一是未及時分配下達預算資金。2019至2020年,市級財政有8706.1萬元中央、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未及時下達分配使用,最長時間達7個月。截至2021年3月底,上述資金尚有4101.1萬元結存在市鎮兩級財政。
二是部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不高。截至2021年3月底,市重大產業發展平臺基礎設施配套資金、鄉村振興戰略建設專項資金等13項省、市專項資金共有92279.60萬元結存在各鎮街,未能形成實際支出。截至2021年2月底,2020年新增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有84681.77萬元結存在預算部門或項目單位,未形成實際工作量。
三是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未及時上繳國庫。截至2021年2月底,有1家國企未及時將2020年國有資本經營收益8886.17萬元上繳國庫。
?。ǘ┎块T預算執行全覆蓋審計情況。
組織對70個市屬一級預算單位、130個二級預算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全覆蓋審計,重點對26個單位進行了現場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市級預算單位的財政收支管理比較規范,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財政資金存在滯撥閑置。
截至2020年底,有14個單位21個項目預算執行率為零,涉及預算資金1790.92萬元;有1個單位未及時轉下達5項省級專項資金,轉下達時間最長達323天,涉及資金14272.86萬元。有1個單位的1個2018年產業扶持項目的建設進度慢,至2020年6月底仍有12832.37萬元資金結存在項目單位未使用。
2.未按進度撥付財政資金。
有1所學校在采購的設備未全部到貨及驗收的情況下,于2019年底前一次性支付供應商采購合同價款198萬元。有關職能部門自2013年以來一直未對公共交通乘車補貼清算,至2020年9月底多付公交企業補貼資金1792.55萬元,未及時收回墊付鎮街補貼2448.47萬元。
3.非稅收入未及時追收入庫。
截至2021年3月底,有6個執收單位未及時將已開具繳款通知書的非稅收入追收入庫,涉及資金6609.30萬元。
4.公務用車管理不規范。
有1個單位多次在年底超需求提前撥付加油費用,其中2020年提前撥付8萬元;有4個單位64次公務出行租用的車輛規格超出實際乘車人數需求,共支付租車費用6.29萬元;有1個單位在2017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間存在加油無相關出車記錄,同一車輛一日內多次加油等異常情況,涉及費用11.9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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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對6個鎮街財政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并延伸審計了25個鎮街的部分專項資金。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鎮街財政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內控制度較為健全且執行基本到位,財政財務收支基本真實。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預算編制及預算執行不規范。
2020年,有1個鎮街2020年度預算草案漏編46項上年結轉使用的市級資金470.92萬元,并在部門預算安排下屬公有企業人員經費586.36萬元,以及超范圍動用預備費1890.46萬元。2019年,有2個鎮街超范圍動用預備費3967.08萬元,有1個鎮街超標準向1家企業多發放盤活閑置廠房租金補貼35.89萬元。
2.財政管理制度執行不嚴格。
一是存量資金未及時清理盤活。截至2020年底,有2個鎮街未盤活滯留在部門或項目單位的財政資金,涉及資金3606.75萬元。
二是預算單位銀行賬戶未按規定清理。截至2020年底,有3個鎮街未按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要求清理預算單位的銀行賬戶,涉及賬戶28個,余額1283.82萬元。
三是非稅收入征繳管理不完善。2019年至2020年,有3個鎮街未及時將租金收入等非稅收入上繳財政,涉及資金11895萬元;2017至2019年,有1所學校通過校辦企業違規截留收入97.31萬元,并有78.60萬元物業租金未及時追收。
四是政府采購及工程項目招投標行為不合規。2018至2020年,有2個鎮街共有5個政府采購及工程項目招投標違規設置限制性條件,共涉及金額4250.22萬元;有2個鎮街共有2個政府采購及工程項目未能發現投標方存在串標行為,共涉及金額776.55萬元;有1所學校的校園超市、便利店經營權發包自2008年開始一直未公開招租,連續13年由同一家企業或個人承租,且租金遠低于其他學校同類物業的租金水平;有1個鎮街22宗出租物業未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招租,涉及合同金額6345.76萬元。
3.公有資產管理比較薄弱。
截至2020年底,有1個鎮街46宗公建配套物業以及一批價值3911.10萬元儀器設備未登記入賬;有1個鎮街37宗資產登記信息不準確,共涉及建筑面積2.65萬平方米。截至2019年底,有1個鎮街27宗資產被社會人員免租金長期占用,涉及物業1399.04平方米,土地130.98畝;有1個鎮街的公有企業有1.53萬平方米物業空置,最長閑置超過2年。
4.產業扶持未達到預期效果。
有1個鎮街對產業扶持資金未建立健全績效跟蹤閉環機制,2015至2020年有18家被扶持企業未達到扶持協議約定的目標,應收回扶持資金4640.55萬元,截至2021年5月底僅收回6家企業扶持資金2632.24萬元;有1個鎮街扶持創建的智慧教育產業集聚區運營效果未達預期目標,無償提供給運營企業使用的2.35萬平方米公有物業,有1.43萬平方米閑置2年才予以收回。
二、重大政策措施跟蹤審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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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對促進優化營商環境、技工培養政策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市有關職能部門及鎮街能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促進“六穩”“六?!敝卮笳叽胧?,維護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分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落實不到位。
一是未全面落實疫情防控期間租金減免政策。截至2020年底,有1個鎮街和2家市屬國企未按規定對承租戶進行租金減免,涉及金額140.53萬元。截至2020年10月底,有1家市屬國企部分物業減免租金未落實到實際經營承租戶,涉及金額2.11萬元。
二是未及時清還拖欠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賬款及清理涉企保證金。截至2020年底,有3個鎮街未及時清退并繼續違規收取項目建設保證金、投資意向金和占道保證金等各類涉企保證金11706.18萬元;有2個鎮街拖欠民營企業工程款和購買服務等款項245.93萬元。截至2021年3月底,有1家市屬國企的下屬3家子公司未及時核實結算涉企工程、貨物、保證金款項105.81萬元。
三是產業扶持政策資金未充分發揮引導和激勵作用。2019年,市有關職能部門未及時組織兼并重組、高端裝備等專題項目申報工作,相關資金的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28.03%和57.15%,涉及預算資金8350萬元;未嚴格審核中介核算報告,多撥付企業技術改造等專項資金117.92萬元。
四是個別行政審批改革事項未落實。截至2020年11月底,市有關職能部門未及時按“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更新完善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未對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全面實行清單管理。
2.促進就業優先政策執行存在不足。
一是個別優惠政策未兌現。截至2020年底,市有關職能部門仍未啟動農村電商服務站點的補貼工作;對就業失業監測補貼政策宣傳指導不到位,全市有615家企業未申領補貼,個別鎮的企業申領率不足10%。
二是個別技工培養政策落實不到位。截至2020年底,市有關職能部門未按要求組織技工院校就地就近開展鄉村工匠專項技能培訓;全市3所技工院校未嚴格執行中職教育資助政策,存在資助學生名單公示、發放渠道不規范等問題,共涉及學生1.51萬人次,金額37萬元;3所技工院校師生比偏低,接近1:30。
三是“粵菜師傅”工程管理不夠完善。截至2020年底,市有關職能部門未制定免費培訓班承辦機構遴選制度;未建立“粵菜師傅”人才信息庫;未對培訓基地、大師工作室開展定期檢查、動態考核,未檢查評估業績及運作情況。
3.糧食儲備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糧食儲備管理水平不高。2019年,市糧食承儲企業個別批次糧食存在超過保質期等問題,涉及糧食3683.16噸。
二是對分散代儲企業管理不到位。市糧食承儲企業對分散代儲糧食管理存在漏洞,代儲糧食部分存在安全監測不合格問題;部分分散代儲企業賬務管理混亂,代儲臺賬不完整,存在食品安全監管風險。
三是糧食儲備質量缺乏保障。市糧食承儲企業未注明部分糧食來源,存在倒倉轉入部分糧食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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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對食品安全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市有關職能部門總體能夠認真執行國家和省關于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有關要求,保障校園食品安全和提升餐飲質量安全。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對校園食品安全監管尚存不足。市有關職能部門對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以現場檢查為主,未建立健全對應監管制度。抽查發現,8所學校食堂加工制作行為不夠規范,未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
2.對“外賣廚房”監管不到位。市有關職能部門對“外賣廚房”監管不到位,個別“外賣廚房”存在從業人員無健康證明、原材料超過有效期等食品安全隱患。
?。ㄈ┪kU化學品安全生產管理政策措施落實審計情況。
組織對全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管理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市有關職能部門及鎮街能夠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部署,推進各項工作措施落地見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未建立監測預警值守工作機制。截至2021年3月底,市有關職能部門和1個化工園區管委會未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對化工園區進行安全生產執法監管,未實行全面封閉化管理。
2.安全監督存在漏洞。市有關職能部門未督促?;髽I做好重大危險源監測監控工作,個別鎮街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存儲環節的安全隱患日常檢查工作不夠嚴謹,個別企業存在實際儲存危險化學品與監控數據不一致,儲存不規范,安全設施、設備不完善或者損壞,作業安全措施不足等情況。市有關職能部門對危險化學品運輸環節監管不到位,有57家企業未錄入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個別企業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安全措施不足,未按要求組織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ㄋ模┩七M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保障措施落實情況。
組織對中山市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保障措施落實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市有關職能部門及鎮街能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大灣區建設的工作部署,有序推進重點項目及平臺建設。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個別政策措施和工作任務落實不到位。市有關職能部門履職不到位,造成我市大灣區建設任務中的人才驛站、人才安居房仍未能交付使用,人才住房政策保障措施未落實;市有關職能部門未建立境外高端人才、緊缺人才認定工作信息共享協同機制;有1個鎮街未完成城市軌道站點TOD首期用地招拍掛手續的市年度工作要點任務;有1個鎮街與周邊城市跨界道路尚有7條未打通。
三、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污染防治攻堅戰審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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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對云南省昭通市東西部扶貧協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市扶貧協作工作組有序推進扶貧攻堅工作,積極推動幫扶項目落實見效,改善貧困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有1個縣的6個幫扶項目實施不規范,違規發包給不具備建筑施工資質的企業,涉及幫扶資金564.85萬元;有1個縣違規改變對口幫扶資金用途,涉及幫扶資金569萬元;有1個縣的1個已建成幫扶項目閑置未發揮效益,涉及幫扶資金150萬元。
審計指出問題后,有關單位已采取措施完成整改工作。
?。ǘ┼l村振興相關政策和資金審計情況。
組織對2個鎮街2018至2020年鄉村振興相關政策落實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有關單位基本能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市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統籌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推動“三農”工作順利開展。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不到位。有2個鎮街存在污水處理及配套設施建設滯后,垃圾中轉站的建設以及運維管理不規范,村(社區)垃圾收集點、公廁管護不到位的情況。如:截至2020年底,有1個鎮街生活污水處理三期擴建工程超過工程規劃建設時限5年以上仍未完工,僅完成65%,生活污水處理率為61.74%;有1個鎮街的垃圾中轉站投入運營6年后才建成配套的廢水、臭氣處理設施,相關設施設備目前仍未啟用;有2個鎮街的中轉站、村級垃圾收集點均存在露天堆積垃圾、部分垃圾污水直排河涌等問題,有個別垃圾黑點長期未整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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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對5個鎮街生態環境保護情況進行審計,重點關注水污染治理及固體危廢物綜合管理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鎮街能夠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部署開展工作,取得較好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水污染防治工作推進不到位。截至2020年底,有4個鎮街共2459個入河排污口尚未完成摸查建檔和審批手續;有4個鎮街的污水處理設施不完善,管網不健全、破損嚴重,污水集中處理率低,其中有1個鎮街的污水處理率僅26.28%;有4個鎮街的黑臭水體整治形勢依然嚴峻,其中有1個鎮街河涌斷面劣V類數量比2019年增加2條,有1個鎮街劣V類水體占比60%;有2個鎮街對涉河涉水違建未整治到位,有735宗違法建筑未拆除。
2.飲用水源保護力度不足。有1個鎮街未全面禁止一級水源保護區內可能污染水源的商業經營項目;有1個鎮街一級水源保護區內存在工程渣土、生活垃圾長期堆放等現象;有1個鎮街的自來水取水口水質達標率持續下降。
3.環境整治、整改任務未完成。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有2個鎮街共有5家納入整治范圍的企業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省、市揮發性有機物整治任務;有1個鎮街未完成市下達的主要污染物減排量指標,成為自2018年以來全市唯一被市生態環境局責令環評限批的單位。
4.危險廢物監管不夠完善。有1個鎮街2020年有79家產生危險廢物企業未申報登記或未備案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對企業申報數據核實不嚴,造成與省固廢信息平臺部分數據不一致,危廢品處置監管存在風險。
四、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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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審計廳組織對2020年度市社會保險基金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社?;鸶黜椆芾肀容^規范,基金運行較為安全,保障水平不斷提高。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社保政策落實不到位。2020年,社保征收部門錯誤劃分126戶分支企業類型,造成企業少繳社會保險費3111.97萬元。
2.社?;鸸芾聿灰幏?。市有關職能部門監管不到位,造成部分醫療機構違規支付、多結算醫保統籌基金費用270.03萬元;市有關職能部門違規向408名在職人員發放失業保險待遇271.57萬元,向5名已故人員養老賬號發放養老金31.73萬元,錯發41名參保人失業保險待遇4.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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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審計廳組織對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保障性安居工程有效改善困難家庭居住條件,發揮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分住房保障政策落實不精準。市有關職能部門政策執行不到位,造成有114名政策照顧對象未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有21戶不符合條件人員違規享受公租房保障待遇;有2個鎮街的公租房項目由于選址不合理、周邊配套設施不完善等原因,導致超過10%的房源空置1年以上,涉及公租房497套。
2.部分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截至2020年底,有2個鎮街擴大安居資金使用范圍用于其他非安居工程項目,涉及金額13000萬元。
?。ㄈ┲卮蟪鞘猩罾幚碓O施建設管理及運營審計情況。
省審計廳組織對重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管理及運營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市有關職能部門及鎮街認真落實垃圾分類政策措施,穩步推進垃圾處理工作。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分規劃任務未落實。截至2020年底,市有關職能部門未按《中山市城鄉生活垃圾處理“十三五”規劃(2016-2020)》目標完成2個重大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項目工程,4個生活垃圾處理配套設施、設備項目尚未開工建設,上述項目最長已逾期2年;投放、收集、轉運垃圾過程存在轉運站壓縮站配套不足問題。
2.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管理不完善。市有關職能部門在垃圾處理付費定價、調價約定時,僅考慮新增成本或物價變化,未考慮收入收益變化等因素,動態調價機制不完善;截至2020年底,有4個鎮街未及時繳納生活垃圾處理環境補償金168.50萬元。
3.部分項目建設運營不善。市有關職能部門履職不到位,導致有4個項目存在多計運營成本、未扣除已完成工作量等問題,造成增加財政投入或損失浪費,涉及金額284.34萬元;有3個項目存在飛灰、滲漏液處理不當等問題,存在空氣污染、水質不達標等環境污染風險。
五、績效審計情況
?。ㄒ唬┬略鲐斦Y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審計情況。
組織對新增財政資金直達市縣基層直接惠企利民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市有關職能部門及鎮街高度重視新增財政資金分配管理工作,各項政策措施落實比較到位,政策目標基本實現。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2020年,有1個鎮街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新增財政資金,涉及資金1022.77萬元。
?。ǘ┙】滇t藥產業扶持政策績效審計情況。
組織對2017至2019年度市健康醫藥產業扶持政策績效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中山市健康醫藥產業規模初步成形,創新體系和服務平臺初見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政策落實不到位,引導效果不明顯。市有關職能部門未有效落實《中山市健康醫藥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8-2022年)》,對目標任務未進行分解和細化分工,對完成情況也未進行跟蹤管理。2017至2019年,在市招商引資落地項目中,健康醫藥類投資僅占3.76%。
2.產業發展零散,未能充分發揮聚集效應。市健康醫藥產業三大園區的管理零散,未實現園區服務及信息共享,沒有發揮協同和聯動的產業聚集效應,園區缺少有代表性和影響力的領軍企業,難于帶動上下游產業的協同發展。2017至2019年,全市規模以上健康醫藥企業僅增加8家,中國醫藥工業百強的企業數為零。
3.產業配套不完善,制約健康醫藥產業發展。有1個鎮街未積極推動健康醫藥產業園區的基礎道路、生活設施、供水供電通信等基礎設施及醫療產業配套設施建設,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不完善,無法支撐產業發展,對高層次人才和龍頭企業聚集的吸引力不足。截至2019年底,產值超過10億元的企業僅1家。
?。ㄈ按黉N惠民,樂購中山”活動績效審計情況。
組織對“促銷惠民,樂購中山”活動績效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市有關職能部門能夠貫徹落實市政府在疫情期間的惠民政策,及時組織開展促銷惠民活動。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是促銷活動未取得預期效果。市有關職能部門在“促銷惠民,樂購中山”線上促銷活動中共安排電商券1000萬元,但實際僅使用資金505.29萬元,且受益對象(企業)比較集中,補貼資金主要集中在2家企業,共獲補貼384.2萬元,占總資金的76%,而574家參與活動的企業中,有537家銷售額不足1萬元,309家企業銷售額為零,未實現支持中山企業拓展電商業務的活動效果。
二是促銷活動資金未及時收回。市“促銷惠民,樂購中山”活動共安排資金3000萬元,市有關職能部門在2021年1月活動結束后未及時收回剩余資金,截至2021年4月底仍有400.27萬元滯留在2家合作平臺公司。
?。ㄋ模╇娮诱枕椖拷ㄔO經費績效審計情況。
組織對電子政務項目建設經費績效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市有關職能部門積極推動我市“數字政府”建設工作,提升政府辦事效率與服務監督水平。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資金管理分配不科學。市有關職能部門對2020年電子政務項目建設經費分配管理不夠科學,有45個項目當年分配的501.96萬元資金未能及時使用,有5個項目因資金不到位而延期或未及時支付進度款。
2.部分項目績效偏低。有3個單位的3個電子政務項目建成后未達到使用要求造成閑置,或未實現預期目標,共涉及資金532.34萬元。
六、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源審計情況
?。ㄒ唬﹪衅髽I審計情況。
組織對1家市屬國企2019年度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該國企能夠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持續深化國企改革。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資產資金管理不合規。2018至2020年,該國企未經市政府批準,動用建粵基金注資款結余款61119萬元,用于墊付公益性干線公路項目工程費用。截至2020年底,該國企未督促下屬企業上繳國有資本經營收益和代收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176.09萬元;未按協議約定追收項目合作方的違約金。
2.企業運營管理不到位。該國企未按年度實際建設項目投資總額2%的限額列支工程項目運作經費,2018至2020年共超限額列支3601.63萬元;有6家子公司市場競爭力不足,業務模式單一,經營效益低下,有1家子公司無實質經營業務情況,如1家子公司的主營業務收入連續兩年下降30%以上,2家子公司收入來源主要是利息收入。
3.內部管理不規范。2019年,該國企向不符合條件的73人發放高溫補貼6.02萬元;有466宗公務接待存在超標準、超陪餐人數和接待清單不規范等問題,涉及金額32.69萬元。2016至2020年期間,多發放女職工生育津貼62人次。
?。ǘ┦屑壭姓聵I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組織對2018至2019年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總體較為規范,資產管理制度較為健全且執行基本到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資產管理基礎工作不扎實。截至2019年底,有85個單位1627宗房產(建筑面積約207.89萬平方米)、860宗土地(土地面積約1595.53萬平方米)未登入資產系統或會計賬;有2個單位62宗房產(建筑面積7.2萬平方米)、9宗土地(土地面積14.71萬平方米)未按規定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有8個單位54宗房產的資產系統登記信息與實際狀態不符。
2.資產閑置問題突出。截至2019年底,有6個單位49宗物業處于閑置狀態,涉及面積1.08萬平方米。
3.資產出租出借管理不夠規范。2019年,有4個單位57宗物業未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招租,涉及合同金額645.84萬元;有1個單位11宗物業租金單價低于周邊物業租金參考價格,其中5宗低于50%。截至2019年底,有2個單位未及時追收和上繳物業租金收入998.49萬元。
?。ㄈ﹪凶匀毁Y源資產管理使用審計情況。
組織對4個鎮街自然資源資產情況進行離任(任中)審計,并延伸了其他鎮街的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鎮街能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各項生態文明政策措施,推進自然資源開發保護。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耕地保護力度不足。有2個鎮街已建成的450畝高標準農田存在“非農化”“非糧化”現象;有1個鎮街將35.22畝灘涂、沙地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將103.92畝建設用地劃入高標準農田建設范圍。
2.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監管不到位。有2個鎮街轄區內存在私自取水和超許可取水情況,其中1個鎮街有4家企業2017至2019年取水超過取水許可上限18.19萬立方米。
3.河長制貫徹落實不到位。2019年,有3個鎮街未嚴格落實河長巡查制度,河長巡河次數均未達到每年不低于36次的要求。
七、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組織對1家市屬國企的35項工程項目和1個管委會2017至2019年28項區屬基礎設施建設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各工程項目基本能夠按規定履行基建程序,管理制度執行基本到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ㄒ唬┪磭栏駡绦谢ǔ绦?。
有1個項目未立項,有6個項目未取得用地批文,有1個項目未辦理用地預審,有2個項目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有12個項目未辦理規劃、施工許可證先開工建設,有1個項目未驗收即投入使用,有9個項目整體已通車、交工驗收多年仍未辦理竣工驗收,其中6個項目已通車5年以上;有7個已竣工驗收項目投入使用3個月以上,仍未辦理工程結算;有18個項目未按時辦理財務決算,部分項目已竣工5年以上。
?。ǘ┕こ淘靸r控制不嚴。
有8個項目實際投資超概算合計237232.56萬元;有11個項目未辦理概算審批或追加調整手續;有1個項目擅自增加招標內容4391.60萬元;有1個項目因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不嚴增加投資245.20萬元,因工程量計算錯誤多付工程費用521.89萬元,因合同未約定監理服務費上限且未在工期大幅延遲時及時作出調整,造成多付施工階段監理費1066.90萬元;有1個項目因部門溝通協調不暢,無法獲取關鍵信息數據導致項目提前終止,無法發揮項目效益造成損失1726.05萬元;有2個項目因設計費支付審核不嚴多付39.23萬元。
?。ㄈ┱袠诵袨榧昂贤芾聿缓弦?。
有1個項目被直接發包給施工企業,涉及預算價530萬元;有16個招投標項目存在違規設定最低投標限價、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投標人或招標預算價虛高等問題;有3個招投標項目的中標單位不具備相應資質;有2個招投標項目未按招標文件簽訂合同和補充協議,其中有1個項目因此額外增加項目勘察設計費919.03萬元;有1個項目的中標單位未履行中標承諾和合同約定派駐項目現場管理人員。
八、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
上述審計共發現并移送重大問題線索13起,涉及金額7664.22萬元。
?。ㄒ唬┕操Y金資產損(流)失問題。共發現此類問題線索5起,涉及4144.78萬元,主要是騙取套取財政資金,國有資產流失或被非法占用等。
?。ǘ┟裆I域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共發現此類問題線索2起,涉及799.82萬元,主要是個別民生項目涉嫌串標等。
?。ㄈ┕こ探ㄔO和政府采購領域違法違規問題。共發現此類問題線索6起,涉及2719.62萬元,主要是公共工程建設和政府采購項目涉嫌圍標串標,監理單位履責不到位等。
九、審計發現問題的原因分析及整改的意見建議
以上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一是遵守財經法紀意識有待提高,部分部門、單位對審計整改工作認識不到位,屢審屢犯現象較為突出,預算編制不準確,資金分配下達不及時,政府采購不規范等違反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問題仍時有發生。二是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有待完善,績效理念尚未牢固樹立,績效管理未貫穿財政資金管理全過程,績效激勵約束作用不強,資金沉淀閑置、損失浪費等問題仍有發生。三是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有待加強,有關職能部門、項目單位等未壓實主體責任,政策配套措施不到位,政策宣傳力度不足,部門協調配合機制不健全,導致出現一些政策落地難、實施效果不明顯、項目審批和建設緩慢等問題。四是民生領域資金使用管理效益有待提升,部分民生資金分配、撥付不及時,建設工程項目疏于管理,有關職能部門對資金使用管理監督不到位,導致資金使用效益低下。
對此,審計建議:
?。ㄒ唬┤轿患訌娯斦芾?。各部門、各單位以及鎮街應進一步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全面清理盤活存量資金,統籌用于急需重點項目支出。加強預算與規劃、項目統籌銜接,做實做細項目儲備,實現財政資金提質增效。
?。ǘ┤鎸嵤╊A算績效管理工作。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績效管理責任約束和激勵機制,明確預算績效管理責任主體,完善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的掛鉤機制。各部門、各單位以及鎮街要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科學性,全面推行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ㄈ┩七M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實。各部門、各單位以及鎮街要規范資金使用,推進項目實施進度,消除政策落實中不銜接、不配套的問題,形成政策合力,切實提升政策實施的財政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ㄋ模┣袑崗娀裆Y金和項目管理。各部門、各單位以及鎮街完善各項民生資金及項目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壓實項目和資金管理責任,加大資金使用管理監管力度,進一步提升住房、社保、教育等民生領域資金管理使用質量和效益。
?。ㄎ澹┯行嵘龂匈Y產和自然資源管理水平。各部門、各單位以及鎮街認真落實主體責任,提升資產使用效益,規范自然資源管理秩序,實現對國有資產和自然資源的有效管理。國有企業應聚焦主業,創新業務模式,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保障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專項報告,請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