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2021年11月6日,經廣東省人民政府同意,以粵府土審(授)〔2021〕62號批準我市征收中山市坦洲鎮永二村第十三村民小組農民集體土地0.0752公頃為國有土地?,F將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內容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村(組)、面積、范圍及現狀
中山市坦洲鎮永二村第十三村民小組農民集體土地0.0752公頃,其中園地0.0752公頃,位于中山市坦洲鎮永二村第十三村民小組,具體范圍及現狀見附圖(如需獲取更為詳細的地理位置和四至信息,請詢公告所示聯系人)。
二、征收土地目的:交通(珠海市香海大橋支線工程建設項目(中山段))。
三、土地補償安置費、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ㄒ唬┩恋匮a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162.75萬元/公頃補償,共12.2388萬元。
?。ǘ┣嗝缂暗厣细街镅a償標準:參照《中山市人民政府關于中山市公益性項目用地征收補償的實施意見》(中府〔2019〕107號)文并結合具備相關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進行補償。
四、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
?。ㄒ唬┴泿虐仓?。所需費用已包含在土地補償安置費中。
?。ǘ┝粲玫匕仓?。按征地面積10%安排征地留用地予被征地農民集體,將留用地折算成貨幣補償,折算標準為3120萬元/公頃, 共23.4萬元。
?。ㄈ┥鐣U习仓?。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府辦[2011]12號)的規定,落實社會保障費用。
五、補償款支付方式。上述涉及的補償款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到被征地村(組)、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所有權人名下的銀行賬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布起之日起10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聯系人:柯先生;聯系電話:0760-85768901。
聯系地址:中山市坦洲鎮坦神北路105號。
中山市人民政府